目前中貨航機場貨運部國內段航線開通較多,覆蓋了全部一、二線城市,可以承運貨物種類有:快遞快件類、鮮蔬水果、電子產品及配件(鋰電池、磁性物品需相關鑒定證明)、機械配件、服裝、藥品、禽苗類、食品類、海鮮、活體類(具體要求請先致電咨詢)等符合國家運輸規定的貨物。
一、托運人必須提前向我司提出預定航班艙位申請,填寫貨物托運書時詳細填寫出發站、到達站、托運人、收貨人的具體單位或者個人的全稱及詳細地址、電話、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和其它相關內容。
二、貨物托運人應當遵守出發地、經停地和目的地國家的法律和規定,不得托運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運輸過程中有關國家的法律和規定禁止運輸的貨物,根據有關國家的法律和規定限制運輸的貨物,托運人應當辦妥有關國家準許運輸的證明手續。
三、托運人在托運貨物中嚴禁夾帶禁止運輸或限制運輸的物品、危險品、貴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資料等。
四、貨物包裝要堅固、完好、輕便、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不損壞、散失、滲漏,不致損壞和污染飛機設備或其它物品。精密易碎、怕震怕壓、不可倒置的貨物,必須有相應的防止貨運損壞包裝措施,嚴禁使用草袋包裝或草繩捆扎。
五、托運人托運特種貨物,除應當符合普通貨物運輸規定外,還應當符合特種貨物運輸規定。托運人因未遵守規定而給承運人造成損失的,托運人應當承擔責任,并對承運人運輸此種貨物而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
六、每件貨物的長、寬、高之和不得少于60CM。重量一般不得超過80公斤,體積一般不超過40*80*100CM,超過此規格的貨物請提前電話咨詢是否可以運輸:400-621-1688
七、每公斤貨物的體積超過6000立方厘米的為輕泡貨物,輕泡貨物為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計算。
八、承運人有權對收運貨物進行開箱檢查或者通過安檢儀器檢測,如承運人要求提供貨物安全證明,托運人應予以提供。
九、承運人應依據最新航班動態來安排托運人貨物的運送,如遇客觀原因導致航班延誤(天氣原因、飛機故障原因、航空公司計劃原因、空中管制原因)或者貨物未能運出時,應及時將信息反饋于托運人。
備注:
1.特殊貨物、急件運價按照民航局51號文件N150%執行。
2.急件是指無特殊原因必須配載指定航班運出的貨物。
3.貨物重量先按毛重計算,如貨物按照體積折算的重量大于貨物實際重量則按輕泡重量計算。
4.如貨物計費重量達不到最低收費,則按最低收費收取。
1、預訂航班艙位,
2、辦托運手續填寫托運書、“航空貨物安檢申報清單”、特殊要求聲明,粘貼貨物標簽,
3、機場辦理安檢手續,貨物經過安全檢查,
4、交運貨物,貨物過磅確認重量、檢查包裝、標簽,
5、填開貨運單,結算運費,
6、開具發票
1、預訂艙位,貨物交接
提供貨物的始發站、目的地、品名、件數、重量、體積、包裝、運輸時效要求,預定好航班倉位。貨主需要根據貨物的性質、數量以及運輸方式等因素,選擇合適的包裝材料和方式,確保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和完好。同時,還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交付至指定倉庫。
2、報關與報檢
貨物準備好后,需要進行報關和報檢手續。貨主需要向我司提交相關報關單證,如報關委托書、形式發票、裝箱單等,以便海關對貨物進行核查和征稅。同時,根據貨物的性質和目的地國家的要求,可能還需要進行商檢、衛生檢疫等手續。這些手續的完成對于確保貨物順利出口和入境至關重要。
3、機場配載航班
報關和報檢手續完成后,貨物從海關監管倉短駁至機場貨運站進行安檢,裝運飛機。
4、貨物發運與在途跟蹤
貨物發運后,貨主可以通過相關航空公司官網或機場貨站了解貨物的運輸狀態,確保貨物按時到達目的地。
6、運費結算
貨主根據運輸合同進行費用結算,包括運費、保險費、關稅等。
5、清關與交付
貨物到達目的地機場后,需要進行清關手續。收貨方需要向海關提交相關單證,如進口許可證、提單等,以便海關對貨物進行核查和放行。清關手續完成后,貨物即可交付給收貨方。收貨方在收到貨物后,需要進行驗收和確認,確保貨物的數量和質量與合同要求一致。